个人POS机:申请多个POS机套现800万被判3年

申请多个POS机套现800万被判3年
个人POS机:申请多个POS机套现800万被判3年

通过几台POS机代还养卡近800万元,被打上了非法经营的标签,最终换来的不是金钱而是3年的有期徒刑。

撰文 | 张浩东

出品 | 支付百科

随着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通知的发布,POS机未来的监管将越来越严格,从事信用卡代还、养卡业务的群体,靠大量虚假商户信息申请POS机的行为或许将行不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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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非法经营罪

近日,东港区法院审结了一起利用POS机非法套现的案件,嫌疑人安某三年时间累计信用卡套现金额接近800万元,最终被成功抓获。

安某先是利用“日照东港区某建材经营部”、“日照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莒县某古玩字画店”等商户信息,从商业银行和多家第三方支付机构申领了多个POS机,从事信用卡代还业务。

拉卡拉POS机办理通过虚假商户信息申请下来POS机设备后,安某将其名下莱芜商业银行储蓄卡、农业银行储蓄卡、中国银行储蓄卡等多张银行卡分别绑定,作为资金的结算卡,信用卡套现的资金会被转移到安某的储蓄卡中。

2016年至2019年期间,安某利用多台POS机,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使用其本人以及持有的亲属的多张信用卡,以帮他人代还信用卡、收取借款等方式非法套现782.67万余元。

2019年12月3日,安某在日照市东港区某商贸公司被抓获,案件诉至东港区法院。即便涉案的金额在职业养卡、代还一族中并不算多,但信用卡虚假交易的性质已经难以改变。

POS机办理东港区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安某通过POS机套现金额巨大,严重违反了相关规定,以虚构交易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扰乱了金融市场的秩序,且构成非法经营罪。

被告人安某归案后主动且如实的供述了犯罪事实,并检举他人的犯罪事实立功,从轻处罚,依照刑法规定,安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安某从事信用卡代还业务的关键,便是利用虚假商户信息申请下来的POS机,针对商业银行以及第三方支付机构对商户真实性审核不严的情况,监管接连发文要求收单机构加强特约商户管理。卡拉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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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商户真实性管理

今年10月份,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通知,规定了1台银行卡受理终端只能对应1个特约商户,这意味着套码、跳码POS面临终结,一机多商户的情况也将被逐步整治。

此外,通知规定,收单机构应当在初始拓展特约商户,以及与特约商户业务存续期间,采取有效方式核实特约商户身份信息。对于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实体特约商户,应当通过现场面对面方式核实。

更早之前,银联也在今年7月份发布了《关于切实履行收单外包机构管理责任坚决整改违规拓展商户等行为的通知》,提到收单机构应严格执行《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持续加强商户管理和终端管理,落实商户真实性管理责任。

对于自行拓展和外包机构拓展的所有商户,收单机构应严格落实相关监管规定关于特约商户实名制的要求,完整、准确记录特约商户的商户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支付受理终端序列号、收单结算账户、特约商户经营地址及支付受理终端布放地址、营业执照类型、法人代表证件类型及证件号、商户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监管加强商户真实性管理的背后,也反映出当前支付行业存在的一些乱象,尤其是职业养卡、代还人员长期活跃在市场中,利用POS机设备进行信用卡套现,给金融业务带来一定的风险。

为了遏制职业养卡、代还群体的发展,严查商户的真实性是一种十分有效的措施,一旦POS机受到限制或者提高了办理门槛,职业养卡、代还群体的业务开展必然也会受到影响。

今年8月份,光大银行发布对信用卡套现及代还行排查和管控公告,严格落实信用卡资金用途管控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强化信用卡资金流向非消费领域的管控措施,对信用卡套现及代还行为进一步加强排查和管控,对涉嫌异常行为的信用卡将采取降低授信额度、止付等措施。

POS作为职业养卡、代还群体离不开的工具,在银行对信用卡资金流向持续监测的大环境下,单一的设备显然躲避不了银行对资金的追踪和侦查,而监管又在商户真实性上设置闸门,职业养卡、代还群体遭遇到了双重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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