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事儿就找邻妹妹 – 网购POS机,刷完3万多元“跑”到别人账户?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吕高见

在此期间,在郑州工作的熊先生遇到了一些奇怪的事情。他通过《大河日报》的邻居妹妹小程序向邻居妹妹报告,在他的网上购买POS机注册认证后,刷卡超过3万元,实际上进入了别人的账户,他突然惊慌失措。发生了什么事?这笔钱还能收回来吗?

有事儿就找邻妹妹 - 网购POS机,刷完3万多元“跑”到别人账户?

◆刷完3.9万元进入别人账户

熊先生,35岁,老家在湖北石首,现在在郑州工作。

他介绍说,3月初,一名POS销售人员在微信上购买了一台名为“傅临门”的POS机。傅临门总部位于上海,郑州傅临门支付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以下简称“傅临门河南分公司”)。3月18日,咨询销售人员注册后,第一次刷POS机出了问题。

熊先生说,3月19日晚7点多,信用卡3.9万元的扣除信息很快就发给了他。但他的银行卡没有收到账户提醒信息,然后立即联系销售人员和平台。然后,经过仔细检查POS机,发现它是一部二手手机,并在使用状态下注册。

“我当时很困惑。”熊先生承认,这是因为POS机的背面是旧的,前屏幕下显示了傅临门用户王,也就是说,钱已经进入了别人的账户。当时,支付临门平台400服务热线和销售POS机的销售人员联系,另一方表示将在1至3个工作日内处理。后来,他要求他提供身份证、银行卡等相关信息,并表示王也愿意退还这笔钱,并正在通过程序。

但最终平台再次联系王某时,对方关机,处于无法联系的状态。无奈之下,这笔钱一直不知道该怎么收回。

“因为POS机有问题,钱到了别人的账户。”熊先生告诉记者,如果对方不退款,他不得不报警。警方告诉他,他没有备案条件,让他走法律途径。“我也认证了POS机。为什么钱到别人的账户?到目前为止,我很困惑,各方都没有明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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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正在帮助客户处理此事

事情真的像熊先生说的吗?POS机的销售人员应该如何回应这件事?

3月31日上午,邻姐陪同熊先生来到郑州民航路附近的金航大厦9楼,傅临门河南分公司参观。

对于熊先生的经历,销售人员单位负责人田先生承认,他们销售POS机,是从傅临门河南分公司购买的机器。新旧不确定,要求傅临门河南分公司提供王的相关信息,对方不提供。如果有问题,他会把所有的责任都推给他。

那么,如何解决后续问题呢?田先生说,他已经找到了一名好律师,正在与熊先生联系处理此事。

田先生的声明被傅临门河南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否认。他说这台机器不是从他们那里买的,而是通过他们的结算渠道。如果你想证明,你可以让对方提供付款凭证。由于涉及客户隐私和保密,他们无法提供王的信息。然而,他建议熊先生报警后,公司可以提供任何公安协会检查表。目前,王无法联系,他们也很无助。

同一天,邻居的妹妹还拨打了熊先生提供的王的联系方式。电话接通后,对方否认他是王。

熊先生提供的交易信息显示,交易时间为3月19日19日:08分,交易金额3.9万元。交易商为武汉市会大汽车配件商业银行。

同时还显示了熊先生的信用卡未付账单明细表,与上述交易信息相同。

4月1日上午,邻姐还联系了武汉市会大汽车零部件商业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没有开户,更不用说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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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找信誉好的正规商家购买

根据公开信息,傅临门支付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总部位于国际金融中心上海,注册资本1亿元,2011年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营业执照。

4月1日上午,邻近的妹妹联系了傅临门400服务热线。一名工作人员说,在客户注册的电话号码查询后,他看到绑定了熊先生的卡。3月19日,他没有在傅临门账户上刷卡,也没有交易。熊先生可能做了四五台机器,不一定是他们付临门,不能只听他说。但她说,3月19日晚确实发现王某有一笔3.9万元。从后台来看,熊先生有自己的账号,但他没有在自己的账号上刷,而是在王的账号上刷了3.9万元,所以没有错。应该说熊先生有自己的刷卡机,王也有。那么,pos功能可以注册两个账户吗?工作人员回应说,不,刷卡机只能绑定一个身份证号码。他在王的刷卡机上刷的,没有在自己的刷卡机上刷。

“这种情况可能是经济纠纷。如果熊先生有异议,我们可以向相关部门报告。”上述工作告诉邻居的妹妹。

邻近的姐姐搜索发现,近年来,很多地方都出现了刷POS机的问题。市场上有很多品牌的POS机,大部分都是网上购买的。一旦消费者保护自己的权利,就相对困难。

对此,业内专家建议,商家或个人在寻找代理机构时,应该寻找开业时间长、信誉好、有一定基础的机构。他们不应该通过路边的小广告随意经营POS机,更不用说个人代理机构了。他们应该尽可能多地联系发放许可证和其他物品的机构,了解许可证和其他物品的记录信息,防止他人偷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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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可以要求返还这笔款项

对此,河南国丰律师事务所律师郭红召在接受邻妹采访时表示,在这种情况下,熊先生的遭遇确实令人同情。但是熊先生有两种法律途径可以挽回损失。首先,销售人员向熊先生销售POS机,由于POS机缺陷或销售人员安装服务过程中存在问题,导致熊先生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未达成协议或者协议不明确的,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害人可以根据目标的性质和损失的大小,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维修、重作、更换、退货、降低价格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销售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熊先生的损失。

郭律师说,其次,熊先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误把钱刷给了别人。 “得利人没有法律依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人可以要求得利人返还利益,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王某明显属于不当得利,没有合法依据占有该款项,应返还该款项。熊先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方,要求对方返还款项。

来源:大河报·豫视频:大河报·豫视频: 编辑:刘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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